规格产数
行业分类:
环保/污水处理设备/污水处理成套设备
品 牌:
冠润环保
规格型号:
产品详情
溶气气浮机(平流式)
功能用途
气浮是由气浮溶气设备产生微气泡并粘附于污水的絮粒上,从而使絮粒强制性上浮,实现固液分离的一种物理处理方法。多用于小区及建筑优质杂排水的水处理中。
常规气浮溶气设备
常规气浮溶气设备是由溶气水的溶气泵、溶气水的空压机、溶气罐及其管路构成。在溶气池发生器内压力水与有压空气形成溶气水,通过输送管路,由设于气浮池内的释放器分配到气浮池内。
新型气浮溶气设备
(1) 溶气泵溶气系统
溶气泵是专用于气浮水处理工艺中的一种我流泵。该泵本身在抽吸回流水的同时,从水泵吸入一定量空气,在泵内完成溶气水的制备过程,通过管路从水泵出口送入气浮池,实现溶气供给水、供气与制备溶气水的三项功能。在气浮池内不需要使用专用的释放器,只要安设穿孔水管即可。
(2) 潜水溶气叶轮系统
该系统类似于长轴的立式泵,气动力电机至于上部通过联动轴与下部溶气叶轮相连接。潜水溶气叶轮在气浮池就位时,电机在水面以上,叶轮潜没于气浮池的水中。在叶轮旋转是,部分回流水回流到叶轮壳体内。同时壳体内产生负压,通过连接到大气中的通气管吸入空气。空气与回流水混合经叶轮增压后形成溶气水,直接分布于气浮池中。
设备选择
(1) 溶气泵的选择一般可根据需要泵的过流水量选择产品相应型号。
溶气泵有铸铁和不锈钢两种材质。
溶气泵吸气量约为水流量的8%~105,污水处理水量一般约为过流水量3倍。
(2) 潜水溶气叶轮
潜水溶气叶轮可以根据其处理水量及作用范围选择产品。
设备要求
(1) 定义
采用加压的方法将空气溶解于水,再在减压的条件下释放出微小气泡粘附于悬浮物上,使其整体比重小于水而上浮于水面,通过机械装置刮除,实现固液分离的装置。
(2) 基本要求
① 装置应负荷HJ/T261-2006《压力溶气气浮装置》的规定,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。
② 基本组成
A压力溶气气浮装置:由水泵、空气压缩机、压力溶气罐、溶气水释放控制阀、释放器、刮渣机、电气控制箱、流量计和气浮池等构成。
B射流溶气气浮装置:由水泵、射流器、压力溶气罐、溶气水释放控制阀、释放器、刮渣机、电气控制箱、流量计和气浮池等构成。
③ 装置的制造应符合JB/T 2932《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》的规定。
④ 容器罐的制造应符合GB15《钢制压力容器》的规定。
⑤ 压力溶气罐的工作压力一般为0.25Mpa~0.4Mpa。
⑥ 采用的水泵应符合GB?t 5657《离心泵技术条件(Ⅲ类)》的规定。
⑦ 压力溶气气浮装置使用的材料应符合GB/T 700《碳素结构钢》、GB/T 1220《不锈钢棒》、GB/T 8163《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》的规定。
⑧ 装置表面尤其应符合JB 8939 《水污染防治设备-安全技术规范》和JB/t 4711《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》的规定。
⑨ 装置配套的电气控制箱应符合JB 8939《水污染防治设备-安全技术规范》的有关规定。
⑩ 电气控制装置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,应有明显标志;装置中带电部分与金属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Ω。
⑪ 压力溶气罐应设置排水口,水位计和溶气水取样口。
⑫ 刮渣机的运行速度应稳定,刮板平整。
(3) 性能要求
① 溶气释放器在工作压力0.25Mpa~0.4Mpa范围内释放的气泡应细密、均匀,气泡在1000ml量筒中的小时时间应大于4min。
② 溶气罐的溶释气效率不应小于80%。
③ 当进水SS在100mg/L~500mg/L时,装置的SS去除率应大于80%;当SS大于500mg/L小于等于2500mg/L时,装置的SS去除率应大于90%。
④ 装置运行噪声声压级应小于76Db(A)。
⑤ 当溶气水回流比为处理水量(Q)30%时,装置能耗为:
a 当Q≤25m/h时,能耗≤0.4Kw.h/m;
b 当25m/h<Q ≤100m/h时,能耗≤0.3Kw.h/m
c 当100m/h<Q≤400m/h时,能耗≤0.18Kw.h/m
施工、安装要点
(1)水泵吸入及压出管路与水泵出入口取相同管径。在水泵利用负压吸入空气场合,吸入管路有时可考虑小一档管径。
(2)溶气泵压水管出口处应装设气液分离罐。气液分离罐罐体上部设自动排气阀。气液分离罐大小可按泵出口口径大小相路选定。
(3)溶气泵进出水管上应设阀门,调压阅门后溶气释放管路宜短直。送入气浮池的管径宜在调节阀后加大一号,调节阀靠近气浮池。
(4)溶气泵在气浮池内的释放管路可采用穿孔管方式,孔口向上。
(5)吸入管路上应安装网或Y型过滤器(滤网60目)和气体流量计。气体流量计与吸气管略间设置门和止回,以避免每次开启水泵时重新调节吸气流量,防止关闭水泵时液体倒灌入吸气管路。